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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9-09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施工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51亿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5号线呈南北走向,全线沿万家丽路行进,线路全长35km,共设26个车站。其中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7km,设车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26km,最大站间距2.44km,为时代阳光大道站至湘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87km,为东郡至万家丽广场区间。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施工项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包括时代阳光大道站、湘府路站、木莲冲路站、雨花广场站、曲塘路站、劳动东路站、华雅站、朝晖站、东郡站、万家丽广场站,共10个站。投资估算约2.51亿元。

第二标段:包括马王堆站、晚报大道站、朝阳路站、三一大道站、万家丽北路站、开元西路站、湘龙路站、蟠龙路站、土桥车辆段,共9个站(其中万家丽北路站已计入3号线)。投资估算约2.45亿元。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包括但不限于5号线一期工程19个站点(含车辆段)及区间施工期间的道路(含临时道路、永久道路恢复);交通设施(临时及永久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排水管、绿化(含树木移植、永久恢复);道路回填及管线改迁的沟槽土方开挖(含探槽)、砌筑及回填工程等;因疏解工程造成的地面建构筑物的拆除及恢复。具体为:

(1)交通疏解影响范围内的人行道、绿化带、广场的拆除与临时道路修建;车站主体顶板50cm以上及各附属结构上方的回填;对于现阶段无法探明,而车站施工时不可避免需要拆除的车站邻近社区零星进出管线的拆除及恢复;人工探槽、围挡范围外临时道路修补;区间联络通道、盾构端头及其它不利条件下需要进行的地面加固及恢复。施工完成以后的永久道路恢复(含路基、路面)。

(2)疏解道路指示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拆除及恢复;平安城市摄像头、各交通微循环的交通设施、施工提示区域标志、施工过程各站点黄闪灯、锥形桶、水马、防撞桶等交通设施;交通疏解恢复时,电视监控和电子警察等高清设备安装。

(3)拆除路灯设施的管线沟槽土方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电力管线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给水、燃气、通信等管道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排水管道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车站施工影响范围内的井盖、井座更换及维护,消能井、化粪池、通信引入井等车站围护结构外围小型构筑物实施;绿化、树木、亮化装饰及喷淋系统的拆除及恢复。

(4)受施工影响需要拆除与恢复的地上构建筑物包括:交警岗亭、报刊亭、治安岗亭、周边物业所属管理用房、道闸、广告牌、各类招牌。

万家丽北路站已纳入轨道交通3号线,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图纸。

5、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年,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2012年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以往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10、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1、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9日至2015年101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每标段。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帐,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914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13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4.1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4.2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要求附其原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人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信用加分、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谢纲、刘丽霞 

    联系电话:0731-89938883

八、中标原则

    同时参加了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施工一、二标的投标人,相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最多只能中1个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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