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沙湾棚户区扫尾工程项目质疑回复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根据投标单位对新晃县沙湾棚户区扫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质疑,现对各潜在投标单位提问进行答复并澄清如下:
1、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除有特别要求外,是否可以均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完成签字或盖章?(即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签字或盖章即可。)
答:是的。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2.1最高投标限价说明了“(发包人提供材料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不下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38:《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而在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E38表格中的数量,是否需要控制保持一致?
答:需要保持一致。
3、投标函格式第十三、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填写材料暂估价即可,本项目无专业暂估价及分部分项暂估价。
答: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为专业暂估价和分部分项暂估价。
4、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投标信息表》所填内容的咨询”回复:“暂估金额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不包括材料暂估价”。本项目暂估价填写是否只填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金额,还是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
答: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为专业暂估价和分部分项暂估价。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新晃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15115276068。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晃县;
联 系 人:姚智 ;
电 话:17378039481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擎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华桥集团B栋2区1638室 ;
联 系 人:张女士 ;
电 话:0745-222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