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110kv高压电力杆线迁移工程
2011-06-02
综合农场362亩社保融资用地110kv高压电力杆线迁移工程已由开发改发[201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HNSLWKF011-37 二、工程综合说明: 2.1、工程概况:将综合农场362亩社保融资用地内的110kv高压电力杆线沿福元路向西延伸至车站北路后向南接至浏阳河桥以北结点迁移,改线工程包括新建钢管杆10基,项目投资约990万元。 2.2、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保修承诺:符合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保修规定。 2.5、招标范围:送变电110kv高压电力杆线迁移工程(含新建钢管杆10基,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评标办法:执行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综合评估法(A)及长建发[2006]66号文件规定。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来至少有一个中标并竣工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经验[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3.2、项目负责人持有贰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4、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二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法人承诺书亲自参加。 3.5、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入长登记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2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申请人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开户银行:建行湖南长沙潇湘支行)以开标前到账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22日9:00时整。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对非重要问题不再答疑,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