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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凤路东段(二环线-319国道)道路及浏阳河路截污管道工程

发布日期: 2010-07-29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4万

栖凤路东段(二环线-319国道)道路及浏阳河路截污管道工程

2010-07-29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栖凤路东段(二环线-319国道)道路及浏阳河路截污管道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四方片区

1.2  工程概况:栖凤路东段北起二环线,沿浏阳河往东再向南,止于319国道,全长800m;路宽30 m;浏阳河路截污管道总长2929.5 m;工程投资约6000万元。

1.3、招标内容:道路、排水、电力埋管、绿化景观、亮化、交通设施工程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

1.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1.6、拟采用评标办法:按长建发[2005]287号文件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和长建发[2006]66号文件规定。
1.7、资格审查及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当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取7家作为入围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入围投标人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貮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注册建造师须持有貮级及以上市政或房建专业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建造师近三年来至少有一个中标并竣工的类似工程经验(中标价4000万元以上),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记录或备案表(原件)为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3.1 、投标申请人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等资料。
3.2、省外企业报名前需在长沙市建委市场处窗口办理了备案手续的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报名的省外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3.3、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4.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中国长沙建设网(
www.zgcsjs.com)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9日9:00时起至2010年8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4.2、集中资格审查的时间2010年8月3日15:00时;地点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进行,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准时参加,逾时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4.3、投标申请人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到招标方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431622000018150059875;开户银行:交行长沙三湘支行)以2010年8月2日到账为准,资格审查时检查到账单,否则视同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桔园路125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大院内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731-85589461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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