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学校校园提质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雷锋学校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4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雷锋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雷锋学校
2、项目名称:雷锋学校校园提质改造设计
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高新区雷锋镇正兴路197号长沙市雷锋学校内
4、项目概况:项目包括三栋教学楼改造,改扩建后建筑面积约8165㎡,其中新扩建建筑面积约1030㎡;新建地下停车库一个,建筑面积约3250㎡,设停车位不少于90个。
5、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700万元(不含征拆费用,最终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
6、招标范围:包括雷锋学校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7、设计工期:45天(其中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19日至2016年2月1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81)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1月25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未中标补偿:按照评标排名顺序,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分别获得壹万元、伍仟元设计补偿费(设计补偿费包含设计单位设计准备、现场调查、咨询设计、图纸等相关的全部费用,设计补偿费税金自理);其余投标人不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方案一经补偿,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