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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铁路中信新城站市政配套设施设计项目

发布日期: 2015-09-21
项目名称:
城际铁路中信新城站市政配套设施设计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9000万

城际铁路中信新城站市政配套设施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城际铁路中信新城站市政配套设施设计项目已由长发改[2014]212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城际铁路中信新城站市政配套设施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城际铁路中信新城站市政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

3、项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中意路与芙蓉路交叉口东南角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招标范围:城际铁路中信新城站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地上地下建筑工程、道路停车场工程、绿化景观广场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管线综合等)

6、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

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内必须至少具有一个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建类地下工程以往设计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初步设计批复为准,时间以建设单位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则需提供经施工图审查中心盖章的关键页图纸或业主证明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备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协议还应满足:

1)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21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925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2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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