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经开管办发〔2021〕30号)的规定,依据代理协议的约定,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公司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大写金额:壹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金额:¥16600.00元)。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2121(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熊彪 |
电 话:13617315425 |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省鑫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江泽源 |
电 话:0731-89700071 |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南段77号金科亿达科技城A4栋1单元101号2楼 |
2022 年9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