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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全过程监理项目

发布日期: 2015-06-19
项目名称:
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全过程监理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万

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全过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575N2110628

1、招标条件

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现组织对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全过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全过程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湖片区C-01-1地块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容积率≤6,建筑限高<200米,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1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4.5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2.5质量要求: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只允许在长沙市(含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长沙市同时担任一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本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长沙市(含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外有任何在监项目。且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监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 投标人近4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为有效)须具有1个及以上的满足以下条件的单项合同以往监理业绩:单体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建筑高度在100米及以上超高层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公共建筑工程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3.5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在监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登陆网站查询。同时,省外投标人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

3.7省外企业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证明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工程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予以证明。

 

4、资格审查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 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帐    号:7319 0275 4310 101

    截止时间:2015年 6 23 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全过程监理项目”)。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5年 6 19日~2015年 6 23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4日14:30 时整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

(5)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注册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

(6)近4年以往监理业绩证明(监理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业务手册))

(7)省外投标人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监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8)省外企业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风路123号5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小姐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0731-84530219 

邮    箱:33375609@qq.com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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