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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部分抗震支吊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5-16
项目名称:
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部分抗震支吊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开标时间:
2018-06-08
项目预算:
35.9亿

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部分抗震支吊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其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部分抗震支吊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项目名称: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部分抗震支吊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ZKGS-ZB-20180091

    三、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工程概况: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业主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约35.9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其中交通部分约23.51亿元(可研批复)、商业部分约12.39亿元。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南地块为交通部分及部分商业区,北地块为商业部分。交通部分总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有到站楼、车辆备班楼、换乘大楼,地下部分连为一体,地上部分局部由人行道和桥梁连通,到站楼与车辆备班楼之间的连接桥梁为钢结构桥梁,单跨跨度约55米。

    五、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

    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交通部分的安装工程根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要求,在下列范围内管线设置成品抗震支吊架:管径大于等于DN65的室内给水、空调和消防管道、气体灭火系统管道、防排烟风管及防排烟设备、重量大于180kg吊装的空调机组和风机等设备、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重力大于等于15kg/m的线缆桥架、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m2或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通风及空调风管。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满足上述要求的抗震支吊架设备的所有采购供应及安装检测验收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00万元(含不可预见费200万元)。

    注:(1)招标人保留根据验收需要及项目实际需求调整工程具体实施范围的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投标人所供设备的价格须充分考虑材料市场价格浮动的风险,投标人所供设备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即投标人所供设备单价不因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物价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3、设备数量:详见技术要求。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2018年12月完成验收,具体供货日期设计联络阶段确定;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2、投标人所投抗震支吊架应据《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进行测试,取得CMA或CNAS标准的检测机构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相应入围供货业绩。

入围供货业绩指: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供货合同上甲方注明的时间为准)承担的单项合同中包含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抗震支吊架的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6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5月20日 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4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8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包投标商务文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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