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含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WJL-2015-0507
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湘发改基础【2014】948号)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含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为串联主城区主要客流集散点并对外辐射的骨干线路,线路起自普瑞大道站,止于长沙县桂花大道站。线路全长33.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5座,其中换乘站13座,设一段一场,与2号线共享控制中心。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含环境监测)项目
2、招标控制价:272.57万元。
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项目涉及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试运行和试运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含环境监测),即从工程施工准备到工程调试及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含环境监测)。
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75个月。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结束。
6、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需要。
7、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8、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独立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认可具备环境监理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的通知》湘环函[2013]192号为依据)。
2、拟任环境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投标人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须提供至少1名监理员中级职称证书)。除总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外,监理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环保部环评司颁发的《岗位证书》(或环保部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4、投标人需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准许使用CMA 徽标)。检测能力包含大气、噪声、振动、水的检测。
5、投标人需具备实验室,且实验室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需有湖南省环保厅颁发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实验室签字授权人、质量负责人需要有化学或环保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二)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及投资比例。
2、联合体主办方资格要求:
2.1 须是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认可具备环境监理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的通知》湘环函[2013]192号为依据)。
2.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2.3 投标人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须提供至少1名监理员中级职称证书)。除总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外,监理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环保部环评司颁发的《岗位证书》(或环保部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联合体参与方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准许使用CMA 徽标)。检测能力包含大气、噪声、振动、水的检测。
3.2 投标人需具备实验室,且实验室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需有湖南省环保厅颁发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实验室签字授权人、质量负责人需要有化学或环保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12 日至2015年 9 月 8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是联合体主办方)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含环境监测)项目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帐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 8 月 17 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9 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参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