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变更公告(第二次)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代建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代建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建服务费,代建服务费金额按湘发改价服[2015]744号文件(合同签订时物价部门取费标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乙方投标报价的综合优惠率确定,代建服务费综合优惠率为%,取费基数按代建范围内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计算(二次装修纳入代建范围的,取费基数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在初步设计概算未批复之前暂按代建范围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估算计算。
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支付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多个项目打捆招标的代建服务费应每个项目分别计取后再汇总取和。)”
现变更为:“第五章 代建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代建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建服务费,代建服务费金额按财建[2016]504号文件(合同签订时物价部门取费标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乙方投标报价的综合优惠率确定,代建服务费综合优惠率为%,取费基数按代建范围内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计算(二次装修纳入代建范围的,取费基数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在初步设计概算未批复之前暂按代建范围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估算计算。
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支付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多个项目打捆招标的代建服务费应每个项目分别计取后再汇总取和。)”
2、原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9月22日9:3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郴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9号
联系人:曾亚斌
联系电话:138735111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73559896
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发展改革委(局),电话:0735-236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