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南路)给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南路)给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由长发改[2015]6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南路)给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南路)延线
2.3 建设规模: 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南路),全长3000米。根据供水规划,拟敷设DN1000球铁管2760米,DN600球铁管342米,DN300球铁管92米,DN200球铁管144米,D1020*10mm钢管12米,D820*10mm钢管12米,D426*8mm钢管12米,D325*8mm钢管12米,D219*6mm钢管24米,D108*5mm钢管240米,DN1000蝶阀7座,DN800蝶阀2座,DN600蝶阀3座,DN400蝶阀1座,DN300闸门5座,DN200闸门10座,DN100闸门23座,DN100复合排气闸阀3座,DN80复合排气闸阀1座。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招标范围:包含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南路)给水管道建设工程全部招标内容,包括给水管网的材料采购、安装、试压、冲洗消毒、土方开挖、回填及砌井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企业近3年(以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中包含1米及以上管径管道的供水管线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本项目要求编制技术标。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年11月10日14:00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申请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人请登陆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2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通过抽签方式选择10家单位入围;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0家(含10家)时,则全部入围。
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下午14:00,过时不予受理;
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基本资格审查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应提供的资料原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入围工程经验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施工员、质量员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社保证明;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注:投标人应提供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所提供资料原件不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请凭入围通知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 84898355
招标代理: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层
联 系 人:余屹、黄涛、周敏
电 话:0731-85177561、8517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