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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火炬村安置小区(地块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3#栋、8-12#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2-15
项目名称:
芙蓉区火炬村安置小区(地块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3#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万

芙蓉区火炬村安置小区(地块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3#栋、8-12#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芙蓉区火炬村安置小区(地块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3#栋、8-12#栋)已由  长发改[2014]64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长沙市滩头坪旧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芙蓉区火炬村安置小区(地块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3#栋、8-12#栋)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芙蓉区火炬村安置小区(地块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3#栋、8-12#栋)

2.2 建设地点: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万家丽路、嘉雨路与火炬路交会处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116062.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062.66㎡,地下建筑面积约18000㎡(地下一层),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室外绿地总面积为29417㎡,包含乔、灌木种植、园路、廊架、休闲活动用地铺装等,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

1#栋建筑面积15868.56 ㎡(不含地下),地上25层,高度75.6m;2#栋建筑面积15868.56 ㎡(不含地下),地上25层,高度75.6m;3#栋建筑面积11543.46 ㎡(不含地下),地上29层,高度84.1m;11#栋幼儿园建筑面积2624.48 ㎡,层数3层,高度16.724m;12#栋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416.67 ㎡,层数3层,高度12.25m。1-3#栋、11#栋、12#栋总建筑面积58321.7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 ㎡。

8#栋建筑面积24339.27㎡(不含地下),地上31层,高度93.4m;9#栋建筑面积24190.54 ㎡(不含地下),地上31层,高度99.3m;10#栋综合楼建筑面积1211.12 m2(不含地下),层数2层,高度13.76m。8-10#栋总建筑面积57740.93㎡,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 ㎡

2.4  工程造价:  约37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850日历天。

2.7  监理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一般土建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及照明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弱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临时用电、公专变电力土建路由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小区内道路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以及同步实施的其他工程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工程造价18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监理员人。(允许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应分不同标段按要求分别列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总监理工程师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不允许有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中须包括机电工程相关专业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1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监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监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 接 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捌万  元整(¥  80000.00 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    12   1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    12   19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1   4  9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V4.3.0,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

9.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录查询,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10. 招 标 人:

长沙市滩头坪旧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

芙蓉区火炬村安置小区(地块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3栋、8-12栋)附件.rar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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