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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业技术学院IPV6规模部署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05
项目名称:
IPV6规模部署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34.88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20726000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珉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IPV6规模部署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726000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资源统一发布管理系统 操作系统 整体要求:系统基于反向代理技术实现对资源的统一发布与管理(非隧道模式),提供灵活的资源访问控制策略管理,资源安全策略管理及相关审计,资源状态实时监控告警,以及基于全量日志的多维度统计分析,满足学校网络IPv4向IPv6的平滑过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 164200
2 DNS设备服务 其他网络设备 整体要求:实现对域名的解析与管理,能够从多个维度制定灵活的动态解析策略,例如基于时间、线路、域名的策略,从而实现带宽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解析结果安全可靠;提供从域名申请使用到过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 184600
 合计金额小写: 3488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额

备注

1

资源统一发布管理系统

操作系统

164200

1

164200

品牌:网瑞达

产品:IT管理系统

货物名称:WEB资源发布系统

规格型号:WRD-ITMS-NGX100

2

DNS设备服务

其他网络设备

184600

1

184600

品牌:网瑞达

产品:IT管理系统

货物名称:智能DNS系统

规格型号:WRD-ITMS-DNS

合计

金额合计:小写: 348800.00元大写: 叁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01 —— 2025-09-0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

注:为保证甲方IPv6规模部署要求,乙方须在招标要求的供货时间内完成供货,若未能在招标要求的供货时间内完成供货,视为虚假应标处理;供货时将根据招标技术参数对供货产品功能逐条验证,如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2. 实施地点:按甲方要求地点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13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后,甲方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无售后、无纠纷)付清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商学院支行(湖南珉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05820104000577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侦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5.2.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网络维护,软件升级都需免费提供服务。5.2.3乙方将在半小时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5.2.4设备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如硬件故障、软件故障、配置丢失等),对故障设备的恢复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本项目按简易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5.3.2验收由甲方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5项目验收时,乙方保证供货、安装及调试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且服务满足甲方的需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6.1.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6.4.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6.4.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6.4.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4.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4.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6.4.6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详见合同其他条款内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雷锋镇正兴路15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麓谷新长海中心A1栋6层607号
法定代理人: 喻友军 法定代理人: 周建辉
委托代理人: 蔡毅 委托代理人: 黄荣
电话: 0731-89929979 电话: 0731-82251848
传真: 0731-88105152 传真: 0731-8225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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