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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大院沥青道路提质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8-31
项目名称:
市政府大院沥青道路提质改造项目
开标时间:
2022-09-21
项目预算:
550万
招标人: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招标条件

市政府大院沥青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550 万元,招标人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为 550 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476.5692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政府大院沥青道路提质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市政府大院沥青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以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 1 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8、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技术负责人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截止时,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技术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8 月 3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市政府大院沥青道路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衡发改审[2022]59 号,项目业主为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建设内容为 衡阳市市政府大院沥青加铺,包含原沥青路面铣刨、旧水泥砼路面(清扫、病害处理)、沥青摊铺、抗裂贴安装、交通标线等,项目总投资为 550 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476.5692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市政府大院沥青道路提质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解放大道 16 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大院内;

 

2.3项目基本情况:对市政府大院沥青路面进行拆除及恢复铺装等。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7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2.6招标范围: 市政府大院沥青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路面拆除工程、路面恢复工程等建设内容,具体拆除工程:铣刨原沥青路面 16151㎡,余方弃置 16151㎡,旧水泥砼路面清扫、病害处理 4845㎡。路面恢复工程:铺装 13cm 厚沥青混凝土 16151㎡(4cm 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0.4%抗车辙剂)+1cm 同步碎石封层),抗裂贴 2325.6㎡,交通标线 485.6㎡。(具体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6、其它

 

6.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 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

(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 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九、联系方式

人: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 16  人:李德

话:0734-88610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 A  1203 室联 人: 刘显亮、唐霖

话: 0734-8163376

    

电子邮件: 187305452@qq.com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衡阳市市政府大院沥青加铺设计.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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