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二、合同工期成交优惠率为1.22%,合同金额=2995172.62*(1-1.22%)=2958631.51
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为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70%;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评审金额的90%;剩余10%部分抽审完毕后,结合合同约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竣工验收
1、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
2、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代表参加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详见合同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请仲裁。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
发包人(全称): |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湖南省高禹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114301210061544220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0000771833514 |
地址: | 长沙县黄花镇黄回路15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毛塘社区华业星城之都2栋303号 |
法定代理人: | 刘登 | 法定代理人: | 徐腊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0731-86390021 | 电话: | 0731-86905649 |
传真: | 0731-86391234 | 传真: | 0731-86965049 |
账号: | 582062139729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银盆岭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