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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1年长沙市城郊公路(X008线)县道中修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31
项目名称: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193.3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207120017-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中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1年长沙市城郊公路(X008线)县道中修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021年长沙市城郊公路(X008线)县道中修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X008 线 K7+900~K9+157 段(线路位于天心区暮云街道原 G107 与湘潭交界段)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公路养护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主要包括公路养护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09-25
计划竣工日期:2022-12-24
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图纸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有关规范要求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19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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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款方式及验收: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计量款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付清。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中标人自负,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和国家行业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乙方负责在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工程交(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说明: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乙方负责工程维修,否则,由甲方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4.付款人: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陈国华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长沙市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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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公章) 承包人(全称): 中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430111032947926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11MA4L697G6P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13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688号中南总部基地7栋11层05号房
法定代理人: 周翔 法定代理人: 陈日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刘文龙
电话: 0731-89738516 电话: 0731-82298613
传真: 0731-89738508 传真: 0731-82298613
账号: 82010200001314131
开户银行: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葛家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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