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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路)电力埋管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 2015-10-27
项目名称:
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路)电力埋管工程施工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950万

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路)电力埋管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路)电力埋管工程已由长发改【2015】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路)电力埋管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起于绕城高速,终于韶山路。

2.3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1KM,工作内容为土方开挖,工作井砌筑,管道安装,回填级配砂,警示标志等。本次电力埋管工程电压等级为10千伏。

2.4  工程造价:约950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

2.6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

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包括新开铺路(绕城高速-韶山路)电力埋管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肆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严格执行,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6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授权代理人及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3.7省外企业须按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15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27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103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11199 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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