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路(新韶路-友谊西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联路(新韶路-友谊西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09】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起于新韶路,终于友谊西路,全长约405m,规划路幅宽约30m。,横断面组成4.0M人行道+22.0M车行道+4.0M人行道,设计为城市I级次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km/h,设计荷载为城市A级。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6、工 期:150日历天;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配备,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
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7、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须按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同时提供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 ;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新联路施工项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26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月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