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井路(雅塘冲路-香樟路)电力埋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井路(雅塘冲路-香樟路)电力埋管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雨花区政府筹措和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埋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雅塘片区,起于雅塘冲路(K1+196.211),终于香樟路(K2+549.708),全长约1353.496m,规划路幅宽约46 m。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主干道,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50km/h。本项目电压等级为10 kV。本次招标的电力埋管工程造价约460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工 期:50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洞井路(雅塘冲路~香樟路)道路全线电力埋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长沙市外企业按照长住建发[2011]312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2014年1-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还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按照《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投标报价计分只计算投标报价总价得分。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本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万元);
5.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洞井路电力埋管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洞井路电力埋管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14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
6.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6.3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4月25日 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省内企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签署的《投标承诺函》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省外企业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和本人签署的《投标承诺函》原件亲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省外企业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其他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