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半岛蓝湾三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长房·半岛蓝湾三期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沙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 [201510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国广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国广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房.半岛蓝湾三期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月塘村。
3、建设规模: 长房.半岛蓝湾三期建安及附属工程地上建筑面积62770.68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7586.61 平方米(单栋最大建筑面积1585.33平方米),商业面积2500.72 平方米,幼儿园面积2657.87平方米,其他面积25.48平方米,另地下室面积18793.21平方米(其中4#地下室4082.96平方米,5#地下室3808.96平方米,6#地下室5757.05平方米,7#地下室3133.74平方米,C4商业地下室1902.01平方米,物业用房及其他面积108.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1563.89平方米。地下设1层地下室4个,C4商业地下室1个;地上由46栋(E10#-E55#)3层住宅楼、1栋(C4#)3层商业楼和1栋(D2#)3层幼儿园所组成。本项目建筑均是框架结构。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8、监理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1、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综合评估法执行。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近四年内(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48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1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6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入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项目;
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4.4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或发生过一般、较大或重大、特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手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从2016年5月12日9:00起至2016年5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四、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2、入围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九家(含九家)则全数入围;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九家时,则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确定九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3.1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6 年5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基本资格审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招标人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出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时将被拒绝。
5、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在有效使用期内)包括: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入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证明资料;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
(7)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8)拟任监理员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9)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1、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的,应在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2、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帐户名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名城支行
帐 号:431616000018010039279
3、截止时间:2016年5月16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房半岛蓝湾三期项目监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国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18室
联 系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0731—85226831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