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碧林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晃县碧林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 。
现更正为项目名称: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2 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承包人逾期完工,比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的违约金为 1000 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 5 %(建议不超过 5%)。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元/天) |
|
|
|
|
|
|
|
|
|
|
|
|
|
|
|
|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 %)。
现更正为: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承包人逾期完工,比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的违约金为 1000 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 5 %(建议不超过 5%)。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元/天) |
|
|
|
|
|
|
|
|
|
|
|
|
|
|
|
|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5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路6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6274519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应民路澳海公园1号24栋101、102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5774255819
电子邮件:5051858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