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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2022年月湖街道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26
项目名称:
2022年月湖街道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224.5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20530006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2年月湖街道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20530006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2年月湖街道办事处城市市容管理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项 1 2245000  合计金额小写: 2245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022年月湖街道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

2245000.00

2245000.00

/

合同金额小写:2245000.00(一年)

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一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01 —— 2023-08-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月湖社区及马栏山社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指定方式

3.4付款

(一)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自行支付)

(二)付款方式:按双月支付,每月15号支付上两月的费用。

3.5

项目概述

1)、月湖社区服务地点:万家丽路以西、卧琥城以北、财富名园以南,总清扫面积为141175平方。人员:每天必须安排18名专人清扫保洁服务工作(其中包含主管、管理负责人、机动人员)。项目预算:880000/年。

2)、马栏山社区服务地点:三一路以南、武警总队和舟桥部队以西、圃园路以北、万家丽路以东,总清扫面积为219539平方。人员:每天必须安排28名专人清扫保洁服务工作(其中包含主管、管理负责人、机动人员)。项目预算:1370000/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166.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166.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166.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166.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166.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166.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栏山支行(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8201010000028827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服务要求

1)、每日上班时间(早上8:00前,下午17:00前),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背街小巷、楼栋间地坪、绿化带进行清扫保洁,并实现常态化保洁。清扫保洁范围内时刻有人保洁,确保无垃圾、堆物。

2)、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分类垃圾桶进行清掏清洗,保证清理及时无垃圾外溢,并保持分类垃圾桶外部清洁干净。

3)、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的主干道及背街小巷进行水车清洗(含油污)。

4)、水车24小时待命应对突发事件(如处理小型火灾等事件)。

5)、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公共照明灯杆、宣传栏、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每周擦拭2次,确保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渍(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拭、除尘1次)。

6)、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牛皮廯”进行清除;每个星期对绿化带进行清扫,确保无枯枝、落叶、垃圾杂草等。

7)、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城管数字化案卷反映的问题(清扫保洁业务范围内)要按时按质处理到位。

8)、每天早、中2次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垃圾清理干净,确保无垃圾等堆物(堆物清理到社区指定地方,不含装修垃圾)。

9)、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和街道汇报。

10)、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品行端正,均无犯罪记录。

11)、服务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工作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人数接受社区和街道监管。

12)、保洁工具(扫把、保洁车)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考核标准

工作项目

地面清扫

垃圾清运

保洁

数字化案卷

人员规范管理

安全文明作业

工作要求

二遍/

二遍/

随时巡视

按时按质处理

1、员工工作态度考核:工作期间无主动性、无积极性、无责任感、随意串岗、扎堆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

2、员工仪容仪表考核:工作期间不按照相关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者,发现一次扣1分。

3、每日出勤人数考核:工作人员固定,每日人数低于合同人数以下,将扣除1//天。

1保洁工作期间做到文明安全作业,如有市民投诉情况发生,经调查属实,每次扣3分。

量化考核标准

100平米内:发现管辖区域内有杂物(含烟头、白色垃圾、槟榔渣),超过2处扣1分;发现粪便1处扣1分;晴天发现积水超过3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30分钟)

发现1处无日产日清垃圾的扣1分,有味有污渍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30分钟)

100平米内:发现管辖区域内有杂物(含烟头、白色垃圾、槟榔渣),超过2处扣1分;发现粪便1处扣1分;晴天发现积水超过3处扣1分。发现3张及以上非法小广告等“牛皮癣”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30分钟)

数字化案卷未按时按质处理扣2分。出现重复案卷扣5分。

扣分情况

本次得分

备注

1、如遇重大检查和领导视察,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我方扣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记重大过失一次,并扣10分;

2、以上各项考核不达标的,在办公室督查人员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整改扣5分;

3、在市级督查暗访时出现交办问题,除了按照第1点扣分之外,每产生1条交办问题扣款1000元,且不影响第5点总分扣款的继续执行。

4、产生1条数字化重复案卷,在上述扣分标准基础上扣款1000元,当月有2条及以上重复案卷的,加倍扣款,且不影响第5点总分扣款的继续执行。

5、考核标准分为100分,每次考核打分在90分以上视为合格,90分至80分,每分扣款100元,低于80分提出服务整改要求,有连续二次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本项目由街道办事处牵头,与社区一起共同对服务外包单位进行考核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卫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扫保洁服务的技术水平。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5)在服务期限内,按照上级前期计划,若将月湖社区范围纳入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统一外包计划,则乙方无条件配合,终止月湖社区保洁外包服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

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3)乙方有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取证或核实等要求。

5)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人身安全一律由乙方负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履约验收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方的指定人员负责具体验收工作。按考核标准执行。

(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 万家丽北路二段338号金鹰汇大厦918房
法定代理人: 任伟 法定代理人: 张江文
委托代理人: 李洪波 委托代理人: 谢有良
电话: 0731-82550117 电话: 0731-88910018
传真: 0731-82550118 传真: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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