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项目
JL-1、JL-7标段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关于获奖项目加分认定明确为:根据本招标项目的规模,评标办法附表四中 “工程获奖情况”,只能对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不包括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共创鲁班奖、共创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共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共创芙蓉奖、共创省优质工程、共创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和相应外省奖项加分”。
2、招标文件中关于获奖加分证明材料的描述明确为: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如没有发布表彰文件,则提供获奖证书),如果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或证书中没有载明共创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则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等证明资料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
特此通知。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