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经长发改[2015]5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为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新开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28万吨/天,一期工程10万吨/天(已建),二期工程10万吨/天,三期工程8万吨/天。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工程的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0万吨/天,工程总投资估算11737.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及设备费用9295.76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厂区界内一期提标改造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并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供相应的后续设计及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设计出厂水水质:本项目尾水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6设计周期:初步设计 15 个日历日;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全套施工图 30 个日历日。
2.7设计深度:本项目方案设计深度参照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排水工程编制深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的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7319 0275 4310 101
③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17 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新开铺污水厂一期提标改造设计”)。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 13 日~2015年 8 月 17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网上报名手续办理地址: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富华路29号暨长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7楼南栋(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侧)),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 8 月 19 日 14:30 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职称证;
(5)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风路123号5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方案设计补偿
本次方案设计不予补偿。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黄女士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0731-845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