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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等8个乡镇古港村等3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绿肥种植服务采购第二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8-24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等8个乡镇古港村等3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绿肥种植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2]13号)、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关长沙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农计[2022]8号)等文件要求,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等8个乡镇古港村等3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绿肥种植服务采购第一标段(包)面积为6500亩,二标段(包)面积为5500 亩,详见下表:

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等8个乡镇古港村等3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绿肥种植服务采购第一标段(包):

镇名

行政村名

绿肥种植面积(亩)

绿肥种子数量(公斤)

费用合计(元)

紫云英

古港镇

宝盖寺村

1200

3000

180000

梅田湖村

300

750

45000

小计

1500

3750

225000

永和镇

升平村

500

1250

75000

铁山村

400

1000

60000

永福村

600

1500

90000

小计

1500

3750

225000

中和镇

苍坊村

500

1250

75000

江河村

200

500

30000

清江村

600

1500

90000

山枣潭村

400

1000

60000

雅山村

700

1750

105000

长安村

500

1250

75000

中和村

600

1500

90000

小计

3500

8750

525000

总计

6500 

16250

975000

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等8个乡镇古港村等3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绿肥种植服务采购第二标段(包):

镇名

行政村名

绿肥种植面积(亩)

绿肥种子数量(公斤)

费用合计(元)

紫云英

文家市镇

岩前新村

800

2000

120000

永丰村

200

500

30000

小计

1000

2500

150000

镇头镇

北星村

800

2000

120000

干口村

500

1250

75000

江东村

500

1250

75000

金牌村

400

1000

60000

双桥村

300

750

45000

跃龙村

400

1000

60000

小计

2900

7250

435000

龙伏镇

龙伏村

800

2000

120000

小计

800

2000

120000

洞阳镇

洞阳村

800

2000

120000

小计

800

2000

120000

总计

5500 

13750 

825000

二、相关标准

2.磋商报价及要求

按每亩进行综合报价,综合单价不得高于150元/亩。每亩综合单价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种子综合单价,包括产品运送到项目区指定地点的产品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袋卸货和人工费等费用;第二部分包括种子撒播费用;第三部分包括旋耕、开沟补贴费用。

三、技术规格

(三)技术参数要求

1、 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供的草籽(紫云英)种子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绿肥种子》(GB 8080-2010)质量标准。旋耕要求对耕作表层旋耕,旋耕深度8-10公分;开沟要求开“围”沟和“井”字型沟,沟深沟宽各20公分左右,保证排水通畅。

2、草籽(紫云英)品种熟期要求:中迟熟品种。

3、成交产品必须提供2022年经有资质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对以下技术要求中所提到参数逐项检测并出示结果。

项目

标准

产品名称

草籽(紫云英)种子

主要指标

净    度(%)

≥97.0

发 芽 率(%)

≥80

水分含量(%)

≤1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及地点

4.4.1交货时间:2022年10月18日完成种子播撒。

4.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项目实施要求

4.1供货范围

(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前将草籽(紫云英)种子产品按时按量运送到采购方指定的项目区地点,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转运、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负责其派出、聘请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购买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方可施工。

4.2实施方案

(1)供应商提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售后技术服务到位的实施方案。

(2)种子播撒前,成交供应商应进行出芽率自检,出芽率低于80%不予收货和撒播。

六、验收标准

4.3验收要求

(1)货物验收:①产品抽样送检,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后一周内,农业农村局、镇、村(社区)对成交供应商所交货物依照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产品有关指标和合同要求,进行随机抽取并送到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样品质量代表该批次货物质量,检验报告结果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若检验不合格,按合同约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②包装、数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监理、镇农业农村办、项目区村(社区)、成交供应商四方现场对产品包装、数量进行现场验收。③项目实施过程中,旋耕、开沟、种子播撒等工序必须留有建设前、中、后对比影响资料。④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财政、项目监理、设计单位、项目乡镇、项目区村(社区)、成交供应商五方参加,对播撒面积进行验收。种子播撒要求均匀,覆盖率不低于80%/亩,低于30%/亩的不计面积。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到户播撒面积花名册及农业部门出具的紫云英鲜重测产报告(亩产不低于2000kg)。以上四项为付款依据。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检测等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进行供货、实施、验收时必须完全服从合同条款约定。

(4)售后服务:①项目实施期间提供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②重要农业生产时期、节假日须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七、其他要求

4.6结算方法

4.6.1付款人:浏阳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4.6.2付款方式:旋耕、开沟及种子播撒完成后,经业主、乡镇、村、监理单位确认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无任何经济、法律等纠纷,余款在经有资质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可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等8个乡镇古港村等3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绿肥种植服务采购第一标段(包)和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等8个乡镇古港村等3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绿肥种植服务采购第二标段(包)两个项目的磋商,但只可成交其中一个项目,如供应商成为第一标段(包)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取消第二标段(包)成交候选人资格。

3.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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