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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春华镇武塘纪念亭文化与景观提质工程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24
项目名称:
春华镇武塘纪念亭文化与景观提质工程
开标时间:
2022-09-06
项目预算:
95.16亿
招标人: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春华镇武塘纪念亭文化与景观提质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网上下载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9-0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208040015
  项目名称:春华镇武塘纪念亭文化与景观提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951560.24元
       最高限价:951560.24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春华镇武塘纪念亭文化与景观提质工程 详见技术参数 1 951560.24 951560.24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8,绿色建材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①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的,则可以在上一年度的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如供应商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有利于该供应商,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2  5 月至2022  7 月内任意一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2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  专业 /   及以上职称;

2.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采购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供应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供应商承担过2项类似工程。

注:300万元≤采购预算<400万元的项目,可以选择供应商承担过0-2项类似工程;200万元≤采购预算<300万元的项目,可以选择供应商承担过0-1项类似工程;采购预算<200万元的项目,建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5.1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所称“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类型一致的  /  施工业绩。

2)考核期限:1095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考核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供应商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6其他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8-31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网上下载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9-06 09: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县水岸世景5栋33楼3304室(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9-06 09:30
       2、开启地点: 长沙县水岸世景5栋33楼3304室(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六、公告期限:
  自2022-08-24起至2022-08-29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皮先生
电 话:0731-8638463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春华镇春华新街19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林
电 话:18573612017
地 址:星沙街道水岸世景5栋3304

2022 年8 月24 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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