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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23
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195.6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20527003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20527003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排水预审项目:排水规划整合入库及维护 项 1 978000 2 长沙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道路预审项目:道路规划整合入库及维护 项 1 978000  合计金额小写: 1956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报价表

采购代理编号:YYGJCG2022-30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报价金额(万元)

1

排水预审项目:排水规划整合入库及维护

1.1

排水规划资料整合建库:复核排水图纸拼接后的排水管网、排水设施对接情况;建立标准库,对所有成果进行图层和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处理和统一, 搭建排水规划拼合“一张图”

1

31.2

1.2

己批已建市政工程排水设计资料入库:对已批己建市政工程项目排水设计图纸进行分析,核查设计图纸与规划的一致性,进行标准化入库。

1

33.5

1.3

排水预审:对2022年报建的市政排水设计项目或排水规划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出具排水预审意见单

1

22.1

1.4

排水规划依据图动态维护:2022年已通过审批并确认可入库的项目进行排水成果标准化,更新进排水依据图,并出具调整前后对比图纸

1

11

小计

97.8

2

道路预审项目:道路规划整合入库及维护

2.1

道路规划资料整合建库:收集项目范围内道路规划进行分析、整合、标准化处理,对所有成果进行图层和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处理和统一,搭建道路规划拼合“一张图”

1

31.2

2.2

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道路设计资料入库:对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项目道路设计图纸进行分析,核查设计图纸与规划的一致性,进行标准化入库

1

33.5

2.3

道路预审:对2022年报建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或排水规划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出具道路预审意见单

1

22.1

2.4

道路规划依据图动态维护:2022年已通过审批并确认可入库的项目进行道路(含管线)成果标准化,更新进道路依据图,并出具调整前后对比图纸

1

11

小计

97.8

1+2合计报价

195.6

人员类别

报价金额(元/工日)

高级工程师

480

中级工程师

370

初级工程师

257

注:

该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材料、人工、交通、食宿、文印、通讯、保险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税费,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20 —— 2023-08-20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2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根据每年实际进行的市政道路类项目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服务工作量据实结算。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剩余合同款项视工作进度安排,由服务单位汇总报送工作量后采购人据实结算支付。具体支付金额以高新区投资评审相关部门审核结论为准,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150406105250087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审查依据

1、专项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78号)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范围

高新区麓谷核心园区范围(含托管区域,总面积约为140平方公里)内的市政道路及排水等相关管线。

三、项目内容与深度

项目分为道路预审和排水预审两部分,其中:

1、道路预审内容

收集高新区范围内道路规划进行分析、整合、标准化处理,对所有成果进行图层和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处理和统一,搭建道路规划拼合“一张图”;对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项目道路(含管线)设计图纸进行分析,核查设计图纸与规划的一致性,进行标准化入库;对2022年报建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或道路规划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出具道路预审意见单。

2、排水预审内容

复核排水图纸拼接后的排水管网、排水设施对接情况;建立标准库,对所有成果进行图层和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处理和统一,搭建排水规划拼合“一张图”;对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项目排水设计图纸进行分析,核查设计图纸与规划的一致性,进行标准化入库;对2022年报建的市政排水设计项目或排水规划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出具排水预审意见单。

四、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为技术审查报告和相应图纸。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装订成果6套。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规定进行验收。

五、服务周期

项目服务周期:2022-07-222023-07-21。第三方技术审查成果的时间要求:技术审查报告5个工作日,道路数据库和排水数据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并移交给采购单位。

1、甲方将在整个合同服务周期内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

2、抽查时将考核单个委托任务的成果提交时效(正点率)、审查内容准确性、表达完整性(正确率)等内容。甲方对具体抽查项目进行评定,如该次抽查出现以下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理:

①逾期提交成果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从未付合同费用中500元,出现三次或以上逾期的将约谈乙方主要负责人并一次性扣除2000元合同款。

②提交的成果内容出现重大瑕疵,引发不良后果的每次扣800元,出现三次或以上重大瑕疵的将约谈乙方主要负责人并一次性扣除3000元合同款。

③违规承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指对应采购包涵盖的审查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方案设计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将解除本采购合同,重新采购。

3、甲方将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收集相关主体的反馈及征集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对乙方服务工作实施监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审查和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甲方变更项目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如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5)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服务。如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7)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服务费的,每日以未支付合同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4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2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0 %的违约金。

7.6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7.7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服务应收合同价款的 2‰。

7.8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增加工作量在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的基础上另行约定;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所有技术服务费50%,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支付50%技术服务费。

7.9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30内无条件返工至满足要求;返工超过30日仍不能通过审查的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向任何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1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地址: 曙光中路165号
法定代理人: 郭力夫 法定代理人: 李彦波
委托代理人: 欧阳胜 委托代理人: 彭波
电话: 0731-88995542 电话: 0731-84156522
传真: 0731-8899554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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