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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医院64排CT维保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23
项目名称:
64排CT维保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291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207060010-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人民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金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64排CT维保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0706001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64排CT维保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3 291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91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玖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64排CT维保

合计金额小写:¥2910000.00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壹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09 —— 2025-08-08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和设备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税费、保险费、节假日加班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59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7,说明:服务费分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维保费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59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7,说明:服务费分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维保费的5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59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7,说明:服务费分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维保费的5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59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7,说明:服务费分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维保费的50%)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59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7,说明:服务费分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维保费的50%)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01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5,说明:服务费分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维保费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长沙金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811160101150049656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要求:维保范围:全保(含球管及探测器)。

1)乙方能合法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故障诊断软件的诊断维修钥匙(service key),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并做出书面承诺。

2)、提供服务的制造商具备充足的备件供应能力,在国内设有零备件仓库,且保证库存零配件齐全、充足,调配快捷及时。

3)、提供服务的制造商具备4008128188免费客户服务专线电话,具备可视化中央控制和实时管理,要有专人接听,365天开通,每天开通服务时间不少于12小时。能及时全程协调相关资源,确保相关服务及时快捷。

4)、提供服务的制造商在接获报修电话后应立即响应,并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

5)、响应时间要求:响应周期为全年,响应时间2小时,在电话指导或远程诊断无效后,享受优先派工,派遣工程师现场维修,视交通情况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最多不超过48小时。

5.2.2服务人员技术要求:乙方能够合法取得设备生产者研发部门和工厂的技术支持。

5.2.3专业维修工具要求:

1)、提供服务的制造商具有经校正的所保修保养设备的专业维修工具、仪器,并提供序列号和需校正的工具仪器的校正记录文件。乙方须具相关专用工具和设备,并提供相应资料证明。

2)、工程师具有CT专用静电防护工具1套和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服务过程的安全性。

5.2.4、零配件供应要求:

1)、乙方所有更换的零部件保证是原厂备件,有合法正规渠道来源(如为原装进口零部件,提供进口报关明)。

2)、提供正规渠道的与整机相匹配的全新球管,提供球管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2.5、维修内容要求:

1)、乙方每年提供设备定期保养4次,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并提供符合原厂技术要求的保养报告。

2)、设备定期保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提供详细的保养计划和设备原厂保养内容清单

设备清洁

按照保养计划更换损耗部件

检测,系统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电气环境检测等

按照厂家标准进行调校

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

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3)、安全检查:

按照厂家设备标准及当地规定执行

制定检查计划

机械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

记录检查结果。

4)、具有电气环境保障团队和设备,能够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网质量、电磁干扰、环境腐蚀气体与震动等。

5)、服务商须提供24小时远程监控和预警服务,实时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6)、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

7)、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

5.2.6、其它要求:

1)、年检时,乙方负责把机器调试到最佳状态,并保证全部检测指标达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具有卫生部、卫生厅、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指定或授权机构进行的检测)。

2)、做好每次保养、维修记录,由使用科室工作人员签字,保养、维修记录必须存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标准

5.3.2 验收方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3.3验收考核标准:合同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包括:软件升级、开机率、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及维保服务条款履行情况等),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若考核不合格,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于设备停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应根据服务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项目范围和内容提供维保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乙方应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2乙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甲方接收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甲方使用此类文件和信息时不应损害乙方的知识产权。

6.3服务合同不包括以下原因导致的维修医疗设备的人工、零部件和其他费用:

1)由火灾、意外事故、不可抗力事件或不正常的物理冲击/振动造成的医疗设备损害;

2)因甲方错用、滥用、不当应用或改装医疗设备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缺陷;

3)因为外部供电,供水、环境不符合设备手册规定的基本运行要求造成的医疗设备故障

6.4、甲方应按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乙方诊断医疗设备故障。乙方在使用此类文件和信息时不应损害甲方的知识产权。

6.5、甲方应允许乙方维保人员在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入甲方场所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保服务。

6.6、甲方应按服务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响应时间要求:响应周期为全年,响应时间24小时,在电话指导或远程诊断无效后,享受优先派工,派遣工程师现场维修,视交通情况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最多不超过48小时。

7.4、乙方所有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是原厂备件,有合法正规渠道来源(如为原装进口零部件,需提供进口报关明)

7.3、合同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包括:软件升级、开机率、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及维保服务条款履行情况等),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若考核不合格,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于设备停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09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不可抗力指合同双方不可遇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道吾山西路45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板仓南路26号尚都花园三期7栋107室
法定代理人: 张勇 法定代理人: 李晴辉
委托代理人: 刘宏 委托代理人: 王勤
电话: 0731-83612935 电话: 0731-86672358
传真: 0731-836274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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