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最终结算总价格以竣工验收合格后,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为付款、结算依据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合同造价的50%:竣工结算资料送进县投评中心后,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的50%:竣工结算资料送进县投评中心后,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的15%,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15%,即付至80%:剩下2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进度付款申请单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内容和报送份数的约定:内容按通用条款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争议经协商,委托检测、鉴定、审核、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委托检测、鉴定、审核,也不申请调解的,采取下列方式中一种:
(1)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全称): | 长沙县黄兴镇干杉中学(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湖南东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1243012144494220XT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00MA4RBCML3D |
地址: | 长沙县黄兴镇干杉街道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579号吉联会所101 |
法定代理人: | 封善刚 | 法定代理人: | 李凡 |
委托代理人: | 许凯 | 委托代理人: | 康婧 |
电话: | 0731-86880100 | 电话: | 0731-85952888 |
传真: | 0731-86880100 | 传真: |
账号: | 810000236705000001 |
开户银行: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