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芝山医院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代建
1、招标条件
永州市芝山医院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永州市发改委以 永发改审[2018]23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自筹或中央预算内资金。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永州市脑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永州市脑科医院
2.2代建项目名称:永州市芝山医院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2.4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类型、主要技术指标、总投资额等):新建一栋九层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大楼及配套用房,新建面积约12400㎡,其中包括特殊精神病房、健身房、活动室、接待室、食堂(餐厅)、锅炉房、机房、洗衣房、办公室以及相应的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设施等。
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投资估算5612.5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2.7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应法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72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查询网址http://222.240.80.7:8089/djxm/index.page);
3.3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资信):工程咨询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资质类别)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建筑工程 (资质类别)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一级(仅限参与房建类代建项目招标);
□同时还应具有 / 类别 / 资质 / 级(仅限允许代建与其他管理事项联合招标时填写)
□另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资质或条件)(仅限代建项目为涉密工程);
3.4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具备中级及以上(填“中级及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仅限参与房建类项目代建招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仅限参与房建类项目代建招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特殊行业有其他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4.2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28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监理、咨询、设计或造价项目,类别要求按相应资质类别划分分别提出并填写,工程总承包按施工总承包类别填写)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3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3月 至2022 年 8月 )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批准的项目估算或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此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
☑本项目采用视频述标评审,投标人准备一份提供10分钟内的连续、完整、可体现投标人身份的述标视频,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上传电子交易系统。
□本项目采用现场述标评审,同时投标人准备一份提供10分钟内的连续、完整、可体现投标人身份的述标视频,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上传电子交易系统。
□评标办法(经批准的项目估算或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适用此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文件最后上传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yzcity.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以国家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局),电话:0746-8339607。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仅限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具有该行业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监督职责时适用)。监督机构为发展改革委(局)(电话:)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电话:)。
10、其他
10.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 998 0000。
根据永州市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工程电子标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次招标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5万元整,采用银行子账号(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州市脑科医院
名称: 永州市脑科医院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长茅坪2号
联系人:陈亮漠
联系电话:13327263265(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13号
联系人:荣红瑞
联系电话:18974683881(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箱:1575501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