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罗马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2年-2024年度中心应急潜水作业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429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2-08-22 —— 2023-08-21
3.2 履行地点:中心指定位置。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潜水检测(调查)、管涵封堵、水泵打捞、水下砌墙、潜水维修等相关应急潜水作业。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芙南路支行(湖南罗马建设有限公司:4300159306105250107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每半年度成交人将潜水作业派工单和签证单提交给甲方,按照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一次性支付。全年总付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潜水调查:出具详细的调查报告,并附带影像图片。 2潜水清理:潜水清理后,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如清理后,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需查明原因,出具详细的调查报告,并附带影像图片。 3潜水打捞:潜水打捞时,应保持打捞设备的及时性。并附带影像图片。 4气囊封拆:封堵期间,须确保堵水效果,按照国家标准渗漏量≤6L/min。并附带影像图片。每天对封堵气囊进行维护加压,并附带影像图片。 5水下砌墙封拆:封堵期间,须确保堵水效果,按照国家标准渗漏量≤6L/min。并附带影像图片。拆除后务必确保完全拆除,无遗留,并附带影像图片。 6在潜水作业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记录并汇总提供给采购人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潜水作业派工单:采购人出具的派工单位实施潜水作业必要凭证。采购人在联系供应商的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派工单,以此作为进入采购人指定作业地点的凭证。 2)潜水作业施工签证单:内容应包括潜水作业起止时间、所在泵站名称、潜水地点、清淤量、出动人员名单、动用设备及车辆、指派部门、指派人、打捞设备型号及参数、调查现场情况、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等。 3)气囊封拆签证单:内容包括气囊封堵管道名称、所属泵站、所在位置、封堵时间、拆封时间、封拆前后对比图片、维护加压时间和次数、出动人员名单、出动设备和车辆、指派部门、指派人。 4)水下砌墙封拆签证单:内容包括封堵管(涵)名称、所属泵站、所在位置、封堵时间、拆封时间、封拆前后对比图片、维护加压时间和次数、出动人员名单、出动设备和车辆、指派部门、指派人。 5)主要部件检查状况报告。 6)潜水作业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 7 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人负责潜水设备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人负责潜水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潜水过程中,成交人如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情况,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1)潜水作业派工单和签证单是单次作业验收的唯一凭证。 2)潜水作业以台班数和台班单价计订单次作业金额。 3)单次潜水作业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返工时间不计入台班数。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相关的前期工作,处理项目有关的外部事宜; 2.甲方提供区域范围内排水管道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等相关技术资料,负责对排水管道关联信息的说明交底等工作; 3.甲方派专员现场协助乙方工作及协调居民的关系,主要包括: (1)协调施工车辆准行准停事宜; (2)其它当地关系等外部事宜的协调,保证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4.甲方协调、检查督促乙方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 5.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管道潜水检测工作; 2.乙方必须制定检测测量方案,按操作规程作业,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3.乙方负责施工安全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所有人员的交通、食宿、保险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施工过程中,对乙方自身或者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7.4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7.5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22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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