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校园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校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 [2013]322号文核准,招标人为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校园内,项目总投资约1837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校内办公楼、图书馆、实验楼、高中教学楼、体育馆、男女生公寓、英才楼、正门传达室外墙改造,高中教学楼室内装饰,校园中心广场改造,校园内标牌标识及校园橱窗改造,高中教学楼教室环境布置等;
3、工期要求: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50天;
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投标人资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含)或以上资质。
(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人,其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参与方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含)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双重或多重联合,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或以上资质,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
5.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建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参与方)必须于开标前在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6 月 9 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3年7月4日9: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转帐形式汇至以下帐户(需注明“麓山国际学校维修改造”),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帐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2、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均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 万元);
3、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帐号如下:
收款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年6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7 月 4 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参加。其中湖南省外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十、投标人(或联合体方)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的信息作为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1、2号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