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货站高排通江管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建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介服务机构抽签中标后,受长沙城投铁路站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货站高排通江管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长发改【2012】132号),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货站高排通江管涵工程施工。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为已建的霞凝火车站高排渠货运铁路支线处(线路北侧),终点为沙河,按1.5‰流水坡度排入沙河。钢筋砼排水箱涵断面B*H=2孔*4.5*3.0m,长556米。主要有箱涵、检查井筒及密封井盖、机械清淤坡道、隐蔽涵闸井、直升式平板钢闸门、配套手动启闭机、钢筋砼管道、进场道路等。工程造价约3308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排水箱涵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进场道路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含中央、省、市补助)。
7、工期要求:180日历日,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8、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9、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报价得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6、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的社保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前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持《入长登记证》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并且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确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以到帐为准。
2、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表为准)。
4、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新货站高排通江管涵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 月 7 日至2013年 7月 7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6月 13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逾时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 8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八、其他要求: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入库办理地址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