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中2.2.3商务评审第一点要求“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高级工程师,得3分,中级工程师得2分。”修改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等和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得3分,中级工程师得2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中2.2.3商务评审第四点要求“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包含第三方环境质量监测咨询服务范围)、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包含第三方环境质量监测咨询服务范围)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须包含第三方环境质量监测咨询服务范围)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共计3分。修改为: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共计3分。
特此更正。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2-09-02 09:00 | 2022-09-07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9-02 09:00 | 2022-09-07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2-09-02 09:00 | 2022-09-07 09:00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 |
联系人:李冬阳 |
电 话:0731-88075199 |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北大道168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罗春莹 |
电 话:18874769425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大厦1920房 |
2022 年8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