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制度创新研究 | 政府采购编号 | CSCG-202205090054 |
采购代理编号 | HNXZ-2022-CSX-XMZB-0325 | ||
服务内容 | 按照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总要求,聚焦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121项改革事项落地需求按照“半年出经验、一年有成果”的时间节点要求,对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可承接的创新举措开展路径梳理、调研筛选、项目评估和确定案例经验创新方面帮助提炼总结能够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案例和经验;为长沙片区高标准推进制度创新工作提供专家咨询和智力支持 | ||
报价 | 大写: 贰佰捌拾肆万 元人民币整 小写: 2840000元人民币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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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价格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差旅费 | / | 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实地调研发生的食宿费用等。 | 192000 | 1 | 192000 | / |
2 | 项目执行费 | / | 项目组指出给参加项目的研究人员的执行费。 | 1379000 | 1 | 1379000 | / |
3 | 专家费 | / | 聘请相关专家对本项目的建议及项目评审。 | 80000 | 1 | 80000 | / |
4 | 资料费 | / | 用于数据及相关资料购买。 | 9944 | 1 | 9944 | / |
5 | 印刷费 | / | 用于项目全过程资料打印、复印、制作、装订等费用。 | 5000 | 1 | 5000 | / |
6 | 间接费用 | / | 项目费35%。 | 994000 | 1 | 994000 | / |
7 | 税费 | / | 项目费6.34%。 | 180056 | 1 | 180056 | / |
| 合计 | | 2840000 | /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 2840000元 大写:贰佰捌拾肆万 元人民币整
(一)研究方法
1.案头资料研究。广泛搜集资料和数据,深入了解长沙片区制度创新情况、存在问题等。
2.实地调研走访。在长沙片区进行现场调研,与相关管理部门,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长沙片区制度创新现状及相关诉求。
3.进行专家咨询。邀请相关部委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召开专家咨询会,提供长沙片区制度创新建议。
(二)进度计划
整个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服务涉及内容要压茬进行。在服务期限内,创新案例评选应跟踪服务。各分项任务应根据实际需要,相应调整顺序和进度,并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提供阶段性成果。
(1)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乙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
(3)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做出及时响应,或安排时间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乙方在各阶段性任务完成后,甲方组织验收。
因甲方要求,对各阶段性任务进行部分修改或者补充的,不视为乙方未完工;甲方在乙方完成修改或补充后再行支付相应阶段的的价款。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便利,包括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等。
2、按照第九条规定及时支付项目经费。
3、为保证合同履行,甲方在必要时可审查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记录。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进度安排及时提交项目成果。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调研、报告撰写、组织专家论证等工作。
3、乙方有义务及时或定期向甲方通报履行合同所涉及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4、甲方和乙方经协商可根据情况对工作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受托方应按调整后的委托事项完成工作。
5、乙方的项目成果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论证通过。
(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措施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反第五条验收时间的约定,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价款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付款。如逾期60个工作日未能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61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应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项目内容
(1.1)研究国内外制度创新经验。
(1.2)研究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制度创新方向和路径。
(1.3)重点探索中非经贸合作制度创新成果。
(1.4)为制度创新案例提供咨询建议。
(1.5)梳理提炼制度创新成果。
(1.6)评估重点制度创新事项完成情况。
(2)阶段性成果要求
(2.1)项目最终结题成果为《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制度创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1)长沙片区重点制度创新事项总结评估
全面梳理长沙片区改革事项及重点制度创新事项完成情况,深入分析长沙片区制度创新的做法、创新性质、创新价值等,摸清制度创新的底数。
(2.1.2)长沙片区制度创新方向和路径建议
结合各个区块差异化特点,重点围绕12项落地存在困难的全国复制推广经验,以及中非经贸合作、临空经济、会展经济、种业科技创新、自贸试验区和综保区统筹发展等,对长沙片区制度创新的方向和路径给出建议。
附件:长沙片区制度创新成果汇总
汇总课题组修改提升的制度创新成果以及梳理提炼的制度创新成果。
(2.2)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安排召开专家咨询会,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召开专家评审会。以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为最终完成标志。
(2.3)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花侯路248号 | 地址: | 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 |
法定代理人: | 郑平 | 法定代理人: | 顾学明 |
委托代理人: | 王诗勤 | 委托代理人: | 张丹 |
电话: | 0731-85666653 | 电话: | 010-64404317 |
传真: | 0731-85660623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