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方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货物交货时随机提供;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若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外文原版,应提供其中文翻译件,中文技术资料文件作为技术资料主件。
5.1 出厂明细表(装箱单)、零部件目录;
5.2 安装手册(含所需的软件安装序列号);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
5.3相关文件、货物相应的软件和光盘;
5.4产品技术说明书;
5.5货物安装、调试等资料;
5.6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