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10 其他:根据邵阳市水利局、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邵阳市财政局、邵阳市审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邵水办字【2019】49号)中规定: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职务。在建项目是指投标截止时有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情形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