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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江大道(三叉矶大桥-猴子石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勘察

发布日期: 2015-04-27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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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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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江大道(三叉矶大桥-猴子石大桥)

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湘江大道(三叉矶大桥-猴子石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37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长沙市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沙市湘江大道(三叉矶大桥-猴子石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天心区境内

2.3建设规模:湘江大道三汊矶大桥~猴子石大桥南200米段,长约16km,现状为沿湘江的景观性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km/h。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沿线道路路段和节点的快捷化改造,沿线排水等管线、管线综合、交通组织、交通设施、绿道、绿化、照明、附属设施等工程改造,以缓解沿线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4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5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和施工、监理招标技术工作;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

2.6质量要求:咨询报告、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标准要求

2.7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湘江大道三汊矶大桥~猴子石大桥南200米段,长约16km范围内的道路改造。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沿线道路路段和节点的快捷化改造,沿线排水等管线、管线综合、交通组织、交通设施、绿道、绿化、照明、附属设施等工程改造,包括可研报告的编制(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以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本次投标提供第一区段(解放路至劳动路,以路口改造范围为界)改造总体技术方案(可研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甲级(市政公用工程),2011年以来承担过1 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3.3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或桥梁或公路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1 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工程设计);

3.4拟任该项目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2011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1 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5拟任该项目工程设计的其他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长度大于或等于3000米的城市主干道(含)以上等级的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工程设计业绩(以上业绩可同时包含在一个合同内,也可为两个不同项目)。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江大道快捷化改造工程

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湘江大道快捷化改造工程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7日起至2015年5月26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6.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澄清及其相关资料。

6.3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5月10日 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7.5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湖南省外投标人法定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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