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环路、小营门、幸福巷、鸭子尾)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沅陵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环路、小营门、幸福巷、鸭子尾)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 沅发改行审字〔2021〕6号、沅发改行审字〔2022〕24号 ,项目业主为沅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内容为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筑及修补路面加铺沥青砼路面、圆形污水检查井、排污管、排水沟、路灯、麻石道牙、人行道、给水管、电力线路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沅陵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环路、小营门、幸福巷、鸭子尾)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西环路、小营门、幸福巷、鸭子尾;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沅陵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内容为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筑及修补路面加铺沥青砼路面、圆形污水检查井、排污管、排水沟、路灯、麻石道牙、人行道、给水管、电力线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45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于本项目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其中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
设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包括本项目施工全部内容,具体以建设单位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的要求和审定后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1.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企业在职员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日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19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5-4224393。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电话0731-84121592、QQ312115716。
联合体投标所有单位报名时须同时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报名。
招 标 人:沅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39号 ;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45-4222630 ;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江新区中电软件园二期;
联 系 人:汪瑞芳(项目负责人)、柳新、朱方健;
电 话:0731-8992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