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1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项目经理 | 4800 | 1*12 | 57600 | 小型企业 | |
2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维修工 | 3300 | 1*12 | 39600 | 小型企业 | |
4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保洁员 | 2625 | 4*12 | 12600 | 小型企业 | |
5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绿化员 | 2450 | 1*12 | 29400 | 小型企业 | |
6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餐费 | 150 | 7*12 | 12600 | 小型企业 | |
7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社保费 | 802 | 7*12 | 67368 | 小型企业 | |
8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福利费 | 10 | 7*12 | 840 | 小型企业 | |
9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办公用品 | 100 | 12 | 1200 | 小型企业 | |
10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劳保费用 | 200 | 12 | 2400 | 小型企业 | |
11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税金 | 830 | 12 | 9960 | 小型企业 | |
12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每年 | 人*月 | 管理费用 | 250 | 12 | 3000 | 小型企业 | |
| 合计 | | | | | | 349968 | | |
甲方为乙方提供长郡开福中学物业环境管理、绿化养护及日常维修服务。
(一)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
1、室外公共场所、公共绿地、道路的保洁
1.1公共场地地面、道路路面每日上、下午各全面清扫一次(上午8:00前结束、下午14:00前结束),8:00-12:00与14:00-18:00随时保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烟头、痰渍等,无积水,无明显泥沙,无乱堆乱放;发现路面有油污应立即用清洁剂清洁,发现地面有口香胶等杂物,用铲清除;每月用水冲洗有污迹的地面一次: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
1.2绿化区:每周清扫两次,清除草地、绿化带上的果皮、纸屑、烟头、残叶等杂物,花坛表面基本洁净。
1.3体育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清扫垃圾,场地及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校方相关部门。
1.4室外标识牌、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路灯、园林灯、栏杆扶手:按时进行擦拭,距离半米处目视无灰尘、污渍,无乱张贴涂画。
1.5明沟、明渠、沙井:每月清理一次,沙井、沟内无积水,无明显泥沙,无烟头、纸屑等;井盖无污迹;排水和下水口无堵塞杂物,保持排水畅通。
1.6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周刷洗三次,垃圾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垃圾箱附近地面无散落垃圾,箱体表面无污迹,无垃圾贴附物。
1.7公用卫生间清扫、清抹及保洁,保持地面无积水污垢;墙面、门窗、隔板、天花、灯饰,保持无灰尘、污渍;天花无蛛网;随时清抹洗手盆、玻璃镜,保持无水渍,镜面光亮:随时清扫、清拖便槽,喷空气清新剂或放除臭香丸,保持小便槽内无污渍、异物,蹲位小门、隔板无灰尘,无乱涂画:定期对洗手间进行消杀工作,保持洗手间内无蚊蝇、无异味:女卫生间内每个间隔摆放纸篓,清洁工具放置于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地拖在指定地点晾晒。
2、楼栋公共部位保洁
2.1随时用干地拖保洁,保持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果皮、污渍、痰渍,地板光亮,每月对教学楼、综合楼的一楼进行一次地面保养(打蜡):
2.2下雨天摆放防滑指示牌并增加干拖地次数:保持墙面无灰尘、污渍,有光泽;保持天花无蛛网。
2.3内外墙面及墙根部分地脚线的清洗,发现积灰及时清扫,保持墙面无灰尘、污渍;信报箱、防盗门、楼道玻璃窗、消防栓、开关、楼梯扶手等按期清抹,保持无灰尘、污渍。
2.4每日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保持垃圾桶无异味,表面无污渍,周围无杂物;
2.5玻璃门窗、指示牌等随时清抹手印、污渍等,保持无手印、水印、污迹,不锈钢表面光泽,每周对楼栋大厅玻璃门进行一次清抹;
2.6各区域随时保洁,保持清洁区域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洁净;随时保洁巡查,杜绝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
3、垃圾的处理、收集与垃圾站管理
3.1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袋装,并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3.2每日及时收集及清运垃圾,作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满溢现象;
3.3所有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站内,如遇外运不及时的情况,由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安排管理;
3.4及时清理垃圾站内垃圾,搞好垃圾站内外卫生,主动与环卫部门配合,及时协调环卫部门拖运处理垃圾;
3.5定期对垃圾房及周围10米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滋生;
3.6及时清扫、冲洗、拖抹垃圾房地面垃圾及保持垃圾站内无臭味。
4、排水设施清淤
项目内所有天沟、阴(留泥)井、半年清理一次;明暗沟每月清理一次;公共雨水井、污水管道、楼栋屋顶排水沟及管道每季定期全面疏通一次。项目内所有明沟、天沟、阴(留泥)井、雨水井在正常使用时发生堵塞,乙方则应按甲方的要求迅速疏通。
5、其它
5.1负责各楼栋走道、楼梯及卫生间的及时适时开窗通风。
5.2学校举办其它活动时场地的及时保洁。
(二)绿化服务
1、绿化服务范围与内容
1.1本范围内绿化的日常维护与养护,包括清除杂草(藤)、修剪、剪枝(含剪高枝)、整形、松土、病虫害防治(不含白蚁防治)、施肥浇水、防冻抗旱保苗等。
1.2学校自然绿化区的养护,包括病虫害防治(不含白蚁防治)、清除枯枝、杂树、杂草(藤)、间苗等。
1.3每年进行两次整治,包括对影响山体周边绿化带人工作物生长的乔木,进行修剪或砍伐,清理山中的死竹、密竹,对影响竹林边绿化带人工作物生长的竹子、谷皮树等进行砍伐,并将绿化垃圾运出校外处理。
1.4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校园景点及会议室花卉的布置。
2、绿化服务的标准与要求
2.1草坪养护
2.1.1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进行淋水,不出现缺水枯萎现象,无“长流水”浇水现象。
2.1.2根据生长情况及时进行修剪,每月至少修剪1次,整体效果平整,不出现明显起伏和漏剪、交错痕迹,及时清理草屑、杂物。
2.1.3随时进行人工拔除杂草或周期性进行药剂喷杀,整块草坪无明显的阔叶、己开花的杂草。
2.2乔灌木养护
2.2.1及时对乔木进行修剪,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剪除徒长枝、树身的萌孽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棕榈科灌木及时清修枯黄的叶边:每天巡查及时清剪因折断等枯黄的枝叶。保持形态整齐、无枯木残叶,无凌乱枝条和冗长枝叶,基部30mm高以上无孽枝,无杂草,杂物。
2.2.2及时对灌木进行修剪,在冬季进行一次枯枝、弱枝、徒长枝清剪及株型修剪,非观花的造型灌木生长季每25天进行至少一次修剪,株型整齐、造型植物轮廓清晰.修直面平直整齐、棱角分明,脚部整齐清洁,无过长杂草杂物,无严重黄叶、积尘。
2.2.3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进行淋水,不出现缺水枯萎现象,无“长流水”浇水现象。
2.3绿篱养护
2.3.1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进行淋水,不出现缺水枯萎现象,无“长流水”浇水现象。
2.3.2及时进行修剪,每年冬季彻底清剪一次枯枝弱枝,春夏生长季每25天至少修剪1次,平时对个别长枝进行局部修整。整体效果平整,不出现明显起伏和漏剪、交错痕迹,及时清理草屑、杂物。
2.3.3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草坪、绿篱、乔灌木每月喷施杀菌、虫药1次,突发病虫害进行针对性防治,无明显病虫害,不能因病虫害出现枯株、死株现象。要求利用周末时间喷药,不允许使用刺激性强或中等毒性以上农药。
2.3.4及时对学校内的自然绿化区(含梅花山)进行养护和整治,无明显病虫害,不能因病虫害出现枯株、死株现象。及时清除枯枝(竹)、死枝(竹)、杂树、谷皮树、野藤等,根据长势及时进行间枝(竹)。按上述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重点整治。
2.3.5按时进行施肥,草坪、绿篱施缓溶肥或全效复合肥至少1次/三个月,乔灌木早春各施有机肥或复合肥1次;每年5-6月追施复合肥1次。
2.3.6冬季对乔木进行一次翻土养护,保持土面不板结,透气良好。
2.3.7做好乔灌木防冻工作,对耐寒性较差的树种实施必要的根际培土、枝叶覆膜等防冻保暖措施,乔木主干冬季刷一次1.2M高石灰水,及时除冰雪,不出现树木冻死现象。
2.3.8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校园景点及会议室花卉的布置。
(三)日常维修服务
1、日常维修服务范围与内容
1.1日常维修范围:凡三个工时及以下的维修任务
此区域内的所有公有房屋、公共区域,即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运动场所、室外区域等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水、电、泥、木、油、五金等的日常、零星维修。
1.2日常维修内容
1.2.1水工类:水管网线中的水管、水表、水阀、水箱、水龙头、卫生器具、各类配件、节水设备设施等与水工有关项目的维修、安装、改造;
1.2.2电工类:电线线路(含箱式变压器的配送电)、电灯、电源插座、开关、风扇、换气扇、各类配件、小型用电器、节电设备设施等与电工有关项目的维修、安装、改造;
1.2.3木工类:桌、椅、抽屉、门、柜、床、窗户及玻璃,防门及锁等与木工有关的项目的维修、安装、改造。
1.2.4泥工类:水电维修中地面、墙壁面施工中破损的修复,建筑物泥瓦的零星维修,室内漏水补漏,道路破损、明暗沟、内外墙瓷片、水池、便池、下水管维修,屋顶、屋面维修等与泥工有关项目的维修、安装、改造;特殊作业(高空、外墙及高压)由甲方聘请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1.2.5油漆、涂料类:桌、椅、抽屉、门、柜、床、窗户、墙面、金属构件等与油漆、涂料有关项目的维修。
1.2.6五金类:铝合金门窗的维修(点卯扣件、复位)及不锈钢扶手床架的维修(点卯、复位)、门锁的修复(换锁芯、锁具总成)
2、日常维修服务标准与要求
2.1维修人员上岗应着装规范,文明施工,态度友好,不得吃请或接受用户礼品。
2.2维修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修认真细致,保证服务质量,维修任务完成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收好工具、材料。
2.3维修应及时快速,紧急响应不超过半小时,零星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限期解决。
2.4维修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能出现安全事故。如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由物业公司负责,并赔偿学校相关损失,水电维修人员必须持有电力部门或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资质不符合规定不允许上岗。
2.5维修人员在维修工作中尽量降低学校本电资源及器材的消耗,并将更换下来的破器件上交管理员,再领取相同数量的新件。
2.6指到报修任务,维售人员根据保修要术按轻重缓急安排维售任务,维修高峰期不能按时到位应向保修用户说明缘由,按照报修要求完成的维修任务,事后如实填写维修填报单。
2.7如遇突发情况(如水管炸裂、电线短路),物业公司应立即响应,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和应急处理,事后补力相关手续。
2.8维修人员应定期巡视维修区域,走访保修单位,主动征求意见,虚心接受师生监督。
2.9水电泥木油各类维修必须符合行业规范要求。零星维修的质保期为3个月,小型维修改造及安装的保质期为1年,保质期内非自然损坏需要维修的,由保修单位确认并在维修填根单注明损环原因。
2.10物业公司接到五金类服务要求,铝合金门窗的维修(点卯扣件,复位)及不锈钢扶手,床架的维修(点卯,复位),王力门锁的修复(换锁芯、锁具总成),则应无条件维修,维修所需的材料费由甲方负责,维修设计的其他工具费用物业公司负责,知若不做或维修不及时接到投诉,将会施以处罚,因物业公司技术能力受限不能完成的维修,由甲方单位自行聘请专化单位进行维修。
(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序号 | 考评项目 | 实施细则 | 评分细则 |
一 | 综 合 管 理 服 务 质 量 (10分) | 1.工作计划及预案: 1.1制定各年度、学期、季度、月度、日常工作计划。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2.维修绿化保洁等工作所需材料: 2.1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申报下一月度的采购计划; 2.2在规定是时间一次性领取当月所需的材料; 2.3物业服务人员应正当使用所有材料,杜绝浪费,严禁公物私用。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
3.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数量、资格达到合同规定。 | 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4.培新考核 物业服务人员按合同要求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 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5.仪容仪表要求 5.1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员工必须身着统一、规范; 5.2精神抖擞、举止文明礼貌,使用服务用语及服务手势。 | 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6.投诉 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校方或外来办事人员对服务项目有正当投诉。 | 每次扣1分 | ||
7.工作受理: 7.1无合理原因拒绝受理校方合理工作要求; 7.2受理同一服务项目,超过2次以上(含2次)未作处理: 7.3对受理的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内),不按规定时间处置,无故拖延,时间超过2天。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
8.突发事件: 8.1配合甲方及时制定或更新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发生突发事件时物业人员未能在10分钟内到位处理; 8.3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控制,影响正常秩序; 8.4服务过程中与师生或第三方人员发生严重口角或肢体冲突。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
|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服 务 质 量 (30分) | 1.校园办公室、行政值班室、功能室、会议室、活动场馆等日常清洁要求: 1.1各室的门、窗、室内无污渍、灰尘、垃圾、积水、异味; 1.2地毯目视洁净,无灰尘、无垃圾、无污痕; 1.3座椅扶手内外无垃圾,椅套无灰尘、无污痕; 1.4做好防滑、防潮等工作; 1.5垃圾每天及时清理; 1.6桌椅摆放整齐,表面无灰尘、无污渍; 1.7教师办公室和行政值班室每周大清洁一次。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0.5分 |
| 2.大堂、楼梯、公共走廊、课室窗台、电气设施、标牌、消防设施及其他设施日常清洁要求: 2.1地面无污渍、灰尘、垃圾、积水; 2.2墙身(含附属物)、玻璃目视无污渍、灰尘; 2.3天花、转角无蛛网; 2.4宣传栏、护栏、扶手目视无污渍、灰尘;2.5饮水机目视光亮,无垃圾,积水、污渍; 2.6垃圾桶外无酒落垃圾、桶内无异味; 2.7开关、插座,配电箱表面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污渍; 2.8设备设施(含消防设施)目视无灰尘、污渍; 2.9打具目视洁净,无灰尘,污痕; 2.10指示牌无灰尘、无污渍,金属表面光亮; 2.11清洁用具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0.5分 | |
二 | 3.卫生间、茶水间日常清洁要求: 3.1每天清洗两遍或以上,地面瓷砖每周用漂白水消毒一次; 3.2地面墙身洗手台光亮,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 3.3配备合格的卫生产品,数量种类齐全; 3.4便池、尿槽每周源白酸洗一次,确保无污渍、黄垢; 3.5室内无异味。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
4.室外公区日常清洁要求: 4.1硬底化路面无垃圾、积尘、落叶、积水; 4.2草坪绿篱无垃圾、落叶堆积; 4.3宣传栏、标识牌、路灯、旗杆等设施目视表面光洁,无积尘; 4.4水沟、水池、沙井、管道、教学楼及办公楼天面的下水道口等处无泥沙、垃圾沉淀和漂浮物:特别是大雨、台风前后更要重点清扫; 4.5校门周边无垃圾、落叶、积水: 4.6停车场、运动场每天清扫,保持清洁。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0.5分 | ||
5.垃圾处理 5.1垃圾每天清理二次,垃圾桶、垃圾车内的垃圾不允许满洒,垃圾车位每日至少冲洗一次,垃圾车应定期进行清洗保洁; 5.2有异味垃圾要及时清理; 5.3垃圾房(池)垃圾要及时上桶,无随处洒落,垃圾房(池)每周清洗一次; 5.4协助环卫处回收垃圾; 5.5学校大清洁后、大型考务前、学期末时的垃圾要及时处理。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0.5分 | ||
6.灭虫鼠害、消毒、通管工作 6.1每月放置除四害药品,并做好标示工作,老鼠蟑螂等随现随灭; 6.2每周对各课室进行全面消毒一次,如遇流行疾病多发期应根据校方要求对室内重点消毒并合理增加消毒次数; 6.3每月进行一次校园内彻底消毒喷药,室内基本消灭蚊蝇滋扰;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
| 7.其他工作: 7.1窗帘每年简单除尘一次; 7.2空调每学期清洗过滤网、风扇每学期简单除尘一次; 7.3停车场至少每月冲洗一次; 7.4对校园内所有化粪池每年抽渣二次,并配图片和文字记录存档; 7.6每学期开学前做好学校所有课室、功能室、办公室、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工作;配合学校教学要求调整个别班级的课桌椅; 7.7每学年开学前协助老师搬迁办公室;学年末协助学生搬课室; 7.8配合完成学校会议会务后勤服务工作; 7.9如遇大型活动和重要考务需配合有关部门按学校要求做好场地布置、路标摆放、清洁及事后的清理、清场、清洁等工作; 7.10认真及时、高度配合完成临时安排的各项事宜,服从上级主管合理的工作调配。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
三 | 绿 化 管 理 服 务 质 量 (30分) | 1.总体: 1.1无缺水,缺肥,无黄土裸露; 1.2绿篱、花丛内无垃圾、无石块、无枯枝枯叶; 1.3绿化作业应做到工完场清,绿化垃圾及时清收,不隔夜存放; 1.4重要部位叶片无明显灰尘; 1.5架空层、树冠等阴凉处种植的植物满足生长的需求; 1.6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每季度喷洒农药; 1.7学校重要活动、大型会议及节假日庆视等的布置 | 1)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0.5分 2)不及时补种一处扣1分 |
2.垂直绿化: 2.1攀沿植物生长茂盛,边沿修剪整齐; 2.2生长期覆盖率达95%以上(含95%)。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
3.室内花卉: 3.1植物生长旺盛,无病虫害、干枯枝,叶面光亮洁净无灰尘; 3.2花盆、底碟干净; 3.3摆花效果卫生、舒适、雅致、美观、实用。 |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要求扣1分 | ||
四 | 日 常 水 电 维 护 维 修 管 理 服 务 质 量 (30分) | 1.配备的水电工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并不断进行在岗培训; 2.每天巡查,保障全校范围内的配电、供水设备设施等运行正常; 3.供电、供水、排水故障24小时不间断抢修,能进行简单的下水道、厕所通塞工作; 4.及时跟进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的维护维修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 5.确保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并保持良好性能; 6.设立24小时报修电话; 7.紧急维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小型维修从报修到维修好时间不超过2小时; 8.小型维修在接报后当天完成,已经动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完成的要立即告知报修人(部门)和学校总务处。 9.放假时间协助总务处进行设施设备维修,无维修任务至少要保持1人值班。 10.校园水电维修材料由维修部人员向学校总务处提出申购,费用由学校负责。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3分/项/次 |
(二)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及处理
1、服务质量评价:甲方每月度采用动态考核和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按质量进行考核:集中考评由甲方按月份实施考评,甲方按照每月考评分数给予相应的当月物业管理费。月度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90分及其以上为考核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1.1当月考评分数在90分及其以上为月度考评达标,甲方支付乙方当月物业管理费的100%;
1.2当月考评分数在80分至89.5分,甲方支付当月100%的物业管理费,并给予乙方1个月的整改期限,如果乙方在下一月份的考核分数还不达标的,甲方扣减乙方2%的月度物业管理费并要求乙方继续整改;累计2个月考评分在80分到89.5分甲方扣减乙方当月物业管理费用的2%,累计3个月考评分在80分到89.5分,甲方扣减乙方当月物业管理费用的3%。累计4个月考评分在80到89.5分,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当月考评分数在70分至79.5分,甲方扣减乙方当月物业管理费的3%;累计3个月考评分在70到79.5分,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当月考评分数在69.5分及其以下的,甲方扣减乙方当月物业管理费的5%;如果乙方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在69.5分及其以下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数量及物业服务方案,有权监督实施情况,有权按相关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2、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和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
4、甲方有义务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甲方有义务提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资料,并督促原施工企业按原合同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6、甲方有义务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甲方有义务按有关法摔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9、甲方负责每月按乙方提交的申购计划采购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绿化养护的工具及日常作业耗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物业服务人员的资质、数量、岗位及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及考核标准、考核2、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按时收取物业服务管理费。
3、乙方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需移交全部设备、设施档案资料及甲方的各种历史资料便于其他公司接手工作。
4、乙方对所管理的公共设施、房屋、场地,没有得到甲方授权,不具有自主租赁、借用等权利。
5、乙方按照甲方服务项目履行承诺,甲方如需要增加服务项目,费用另行商定。
6、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需对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乙方有义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自觉遵守甲方的校规、校纪,并自觉接受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直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事故的原因以政府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3)乙方根据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拟定的维修计划,要及时征得甲方确认,但因乙方未及时发现、申报或出现问题后果不清楚而导致拖延维修,所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以鉴包或分包形式委托第三方,否则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及实际工作情况未产生变化。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减少投入各岗位物业人员数。若乙方投入人员数自行减少3人(含3人)以内.甲方有权按实际减少人数扣除相应的人工成本。并责令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补充到位,若乙方投入人员数自行减少超过3人时,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构成有效投诉,乙方按200元/次支付选约金,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进行正常的教学、科研等活动并产生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的责任,造成甲方经济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乙方不及时移交托管物业,甲方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1)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标准与要求
岗位 | 人数 | 岗位设置说明 |
项目经理 | 1 | 全面负责物业项目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物品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日常工作,督促员工执行各项制度,保证项目工作正常运转等。 |
保洁员 | 4 | 负责该区域的保洁卫生清扫兼垃圾分类工作 |
绿化员 | 1 | 负责该区域的园林绿化管理养护 |
维修工 | 1 | 负责24小时值班及日常维修 |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乙方必须为服务团队各成员购买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商业意外险,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工资待遇要求:人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
2、物业管理公司拟任的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物业管理公司拟任的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工程维修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它人员需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项目经理应持项目经理上岗证):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4、对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物业公司应及时子以调整。
5、乙方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甲方。没有经过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6、若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中发现人员配备不齐全,甲方有权核减物业管理费用,同时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7、乙方需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8、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原则上保洁员须在55周岁以下,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2)其他要求
1、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详细列明下一个月度维修、绿化、保洁等工作所需材料,并向甲方中报采购计划。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一次性领取当月所需材料。
2、对乙方的考核细则要求后附,在项目服务期内,考核内容有修改或增减的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3、服务期限内如出现未在招标范围内服务项目,并由此产生相关费用,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并解决。
4、对乙方的危机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乙方须负责全额赔偿。
5、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劳动法》规定安排员工休息或发放加班工资,若因此原因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上涨,社保基数调整,由乙方提供相关文件或依据,进行同步同幅调整,由甲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方五对外收费权。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的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在项目服务期内,考核内容有修改或增减的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9、乙方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和乙方的合同。
10、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合同中止或服务期限到期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全力配合与下一家单位做好所有服务内容的交接。如不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交接期超过一个月,乙方可与甲方协商交接期的服务费用。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社区秀峰路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湘江北路三段48号楚雅苑商业201室 |
法定代理人: | 叶法彬 | 法定代理人: | 吴海涛 |
委托代理人: | 彭庆 | 委托代理人: | 李文皓 |
电话: | 0731-85502671 | 电话: | 0731-88606166 |
传真: | 0731-88888888 | 传真: | 0731-88606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