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井路(雅塘冲路-香樟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洞井路(雅塘冲路-香樟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雨花区政府筹措和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一标段:HNSXBC2013-GC-019-01
二标段:HNSXBC2013-GC-019-02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雅塘冲路(桩号K1+196.211),终点香樟路(桩号K2+549.708),全长1353.50 m,规划路幅宽约46m,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主干道,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50km/h,路面结构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采用雨污合流制。其中桩号K2+085.5-K2+527.5段为百冲水库桥梁,桥梁全长442 m,桥梁设计荷载为城市-A级,工程总造价约14000万元。
4、监理标段划分:
一标段:包括洞井路(雅塘冲路-曲塘路)道路路基工程(含土石方、防护、排水、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封层(透层))以及洞井路(雅塘冲路-香樟路)道路全线的沥青路面、亮化、绿化、交通工程及电力埋管,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
二标段:包括洞井路(曲塘路-香樟路)道路路基工程(含土石方、防护、排水、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封层(透层))以及百冲水库桥梁工程(不含桥梁的沥青路面、亮化、绿化、交通工程及电力埋管),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的监理。
6、监理服务期:
一标段: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420日历天;
二标段: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30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市政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只有一个在监项目(如有一个在监项目,则监理项目部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以往监理业绩:
一标段: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城市主干道长度不小于360m的以往监理业绩。
二标段: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桥梁或高架桥长度不小于260m的以往监理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原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配备至少为: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3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6、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登记证》(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洞井路监理 标段”,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7月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日9:00 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