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山塘路、圭塘河路道路工程设计补充通知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招标文件内关于资质要求均调整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招标文件p28“⑧、桥梁设计标准:”增加“(6)跨圭塘河桥梁长度约200米,跨度>40米。”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