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0]2515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尚双塘车辆段智能化设备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尚双塘车辆段智能化设备集成项目
二、招标编号:HXZB-CS-141116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尚双塘车辆段附属建筑(综合楼、后勤服务大楼、污水处理站、运用库、检修主厂房、物资总库、调机库、洗车机库、牵引降压混合所等)智能化系统(建筑设备集成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建筑设备与环境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电话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时钟系统、广播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系统、消费管理系统、多功能数字会议系统、公共信息发布系统等系统)的深化设计、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设备安装、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接口管理、系统调试及配合联调、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系统的维护、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供应等。
2、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货物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6、计划工期:2015年7月31日完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7、质 保 期:试运行结束后并签发预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一,且2010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境外业绩)。
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的认证(备案证)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壹级资质的认证(备案证)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2010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业绩,无在建项目,且本项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拟任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
4、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或机电或自动控制类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并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以往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智能化或弱电工程项目。投标人业绩须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
6、投标人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除项目负责人另有要求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
根据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以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若投标人按用户需求书规定提供的子系统不是其自己生产或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子系统供货商的有效授权。
10、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11、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3月1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1号线尚双塘智能化。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18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影印件。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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