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已由长发改[2013]1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长沙会展中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长沙会展中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黄黎组团浏阳河东岸,会展中心西至浏阳河、东至梯塘路,北至中轴大道,南至香樟路。
3.建设规模: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主要包括12个展馆、2个登陆厅、2个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43.3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1万平米,室内展览面积为17.8万平米,室外展览面积为8.5万平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7.8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43.6亿元,拟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工程范围为:北面八个展厅、北登陆厅、连廊的土建、机电、装修、室外展场、室外配套等内容。第一期工程建安费约25亿元,总建筑面积为约 26万 平方米。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
5.计划工期:总承包工期为20个月,即610日历天,其中北登陆厅工期为18个月。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7.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并确保获芙蓉奖或以上奖励。
8.招标范围: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包含8个展馆、北登陆厅及2个连廊等)的基础工程(含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桩基等)、土建工程、钢结构、幕墙、装修(含精装修)、机电综合(包括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电梯安装、室外展场、给排水工程、室外道路及管网、景观及园林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施工总承包标段。
第一标段:包括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图中北登陆厅D1、四个展馆(W1、W2、W3、W4)、两个连接厅(W1~2和W3~4)及西侧连廊的基础工程(含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桩基等)、土建工程、钢结构、幕墙、装修(含展馆和连廊等的精装修,不含登陆厅精装修)、机电综合(包括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电梯安装、给排水工程以及划定施工范围内的室外展场、室外道路和管网、景观及园林绿化等工程。第一标段的工程建安费约15亿元,建筑面积约 17万 平方米,钢结构最大跨度90米。
第二标段:包括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图中四个展馆(E1、E2、E3、E4)、两个连接厅(E1~2和E3~4)及东侧连廊的基础工程(含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桩基等)、土建工程、钢结构、幕墙、装修(含精装修)、机电综合(包括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给排水工程以及划定施工范围内的室外展场、室外道路和管网、景观及园林绿化等工程。第二标段的工程建安费约10亿元,建筑面积约 9万 平方米,钢结构最大跨度90米。
10.拟采用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2011]165号文件的综合评估法Ⅰ进行,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5(2)。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企业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近5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须完工过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单项合同施工业绩:钢结构跨度不少于60米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米(其中二标段为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会展场馆、体育馆、音乐馆、机场航站楼、交通枢纽楼、火车站等公共建筑);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21人(其中二标段为15人),即至少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其中二标段为3人)、安全员5人(其中二标段为3人)、质量员4人(其中二标段为2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资料员1人(省外企业机械员、标准员可用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代替,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原件),且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无在建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二个同岗位在建项目(不允许有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临时执业资格,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担任过满足以下条件的单项合同施工业绩:钢结构跨度不少于60米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米(其中二标段为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会展场馆、体育馆、音乐馆、机场航站楼、交通枢纽楼、火车站等公共建筑);
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8、施工项目部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其他关健岗位人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9、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
11、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2、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须具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来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被评审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应主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否则其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均视为放弃;
注:以往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工程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予以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8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14:30-17:00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8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每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施工第 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施工第 标”),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89862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十、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