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广东思博展览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总支及廉政文化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617001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智能制造总支及廉政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金额单位:元
3.1 履行期限:
2022-08-09 —— 2022-09-09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所有设施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安全和材料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广东思博展览艺术设计有限公司:76017434857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6608.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验收合格,学校进行内部评审完成。第一次支付评审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一年后无息支付余款。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要求和标准: 1.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1.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知识产权保护 1.1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保密义务 2.1 甲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所获悉的乙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应负有保密义务。 2.2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于第三方。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违约责任 1.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擅自转委托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 (3)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4)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情形的。 1.2 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 1.3 乙方的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综治事件、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由甲方依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甲方的名誉、形象受损的范围和程度确定,并在办理合同付款时相应扣除。 1.4 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国家及长沙市的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用工、合法经营,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保留因此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 1.5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手续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价值赔偿乙方。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