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资格□职称;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0 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同时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