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为长沙市周南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鹅羊山路20号。本项目包括学生公寓C栋3-6层及B栋2层洗漱间、卫生间及淋浴间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墙面增加集成板,增加吊顶天棚,洗漱台改造,沐浴间地面改造,给排水及强弱电改造等。
二、合同工期本工程为长沙市周南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价款模式: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付款人:长沙市周南中学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评审金额的97%;预留结算评审金额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验收要求
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 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对施工过程一切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
2. 施工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 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要求验收合格。
3.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3 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好,逾期未处理好,采购人自行安排维修人员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2倍扣除。
4.工程变更
4.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5.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由市财评中心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招标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
1、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全称): | 长沙市周南中学(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湖南铭顺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12430100444906970G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000993622386 |
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商务中心1栋1104号 |
法定代理人: | 陈新春 | 法定代理人: | 田坤 |
委托代理人: | 黄文建 | 委托代理人: | 陈建松 |
电话: | 0731-88492098 | 电话: | 0731-85411969 |
传真: | 0731-88492058 | 传真: | 0731-85411969 |
账号: | 43050175363600000160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