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长沙市第七水厂取水头部及泵房工程

长沙市第七水厂取水头部及泵房工程

发布日期: 2016-11-25
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七水厂取水头部及泵房工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4300万

长沙市第七水厂取水头部及泵房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第七水厂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投资[2016]11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取水泵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七水厂取水头部及泵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

2.3 建设规模:长沙市第七水厂取水头部及泵房工程,其中泵站土建规模按60×104m3/d一次性建设,设备安装一期按20×104m3/d实施,取水工程采用取水头部+岸边式取水泵房+栈桥的建设,工程费约4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长沙市第七水厂取水头部及泵房工程施工包括取水泵房及原水管道穿堤部分,取水头部,取水管道的土建施工(含所有水下部分),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安装及其附属零星工程建设。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工 期: 180日历天,其中取水泵房及穿堤管道在201741日前完工。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注:对照承包资质要求,就低不就高);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己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供水或排水泵站土建工程的施工入围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2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四方盖章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协议书还还应满足:

3.10.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0.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0.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通过抽签方式选择10家单位入围;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0家(含10家)时,则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账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截止时间2016  11 30 12: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市第七水厂取水头部及泵房工程”)。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6 11 25  日~2016  11   29  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611 30    14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近三年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四方盖章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或互联网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网页。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

12)省外投标人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3)联合体协议书。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

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商务广场41906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http://www.csjszbb.com/zbbmh/zbbmh/index.shtml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女士  符女士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商务广场41906                 

电 话:0731-89905369

邮 箱:646986997@qq.com

 

 

 

原文地址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