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邵阳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采购人)的委托,对邵阳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异地新建项目旧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异地新建项目旧建筑物拆除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2]000133
委托代理编号: HNRDZC2022-011
项目编号:2022CG08SZ0438
采购预算:72.425285万元
采购品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 |
B0303 | 邵阳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异地新建项目旧建筑物拆除工程 | 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原学校食堂(3675平方米)、学生公寓(2880平方米)、学校服务中心(178.75平米)、教学楼拆除(5766平方米)及学校旁的砼坪(153.3平方米)拆除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72.425285万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邵阳市佘湖桥西东湖日欣1栋1单元1703室 )领取磋商文件。
同时实行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心技术信息科电话:0739-8996698。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8月 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2年 8月 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邵阳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2)联 系 人: 蒋女士
(3)联系电话:18973929336
(4)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 彭先生
(3)电 话: 0739-5221333
(4)地 址:邵阳市佘湖桥西东湖日欣1栋1单元1703室
(5)邮 编:422000
九、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须提交磋商保证金。
(2)根据当地防疫规定及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严禁吸烟,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并承诺入场工作人员安全健康。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